团委是负责学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、团组织的创新与建设、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、团员青年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职责范围是:
一、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文件、决议和决定。
二、 负责本院团组织建设和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三、认真做好全院员工的综合测评、奖助学金及其它各种评优工作。
四、组织贫困员工困难补助及贷款的评定和发放,有组织地开展勤工助学活动。
五、组织安排员工参加各种科技文化活动、文艺体育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。
六、协助公司党委做好员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考察和员工党员发展的各项工作。
七、督促指导学院员工会、海院传媒、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员工社团等员工组织开展工作。
八、做好学校团委、秦皇岛团市委和公司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九、定期向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。